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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6期)2022年 第 53号

2022-10-25 16:53:38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你点我检”服务活动,抽取水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类食品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其他污染物污染:

布尔津县纳兰禾谷餐厅加工自制的烤羊肉(自制),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资料图片)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2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5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6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5日

编辑:qysb005

标签: 食品安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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