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财经 公益 彩店 奇闻 速递 体育 提点

首页
你现在的位置:

速讯:答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熏蒸作业时间的答复

2022-09-26 08:53:33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作者:   编辑:qysb005


【资料图】

谢军同志:

您好!8月29日您在我局“局长信箱”咨询“熏蒸作业时间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磷化氢熏蒸技术规程》(LS/T?1201-2020)15.4.1规定,“磷化氢熏蒸杀虫时,每人每次不应超过30min,每人每天不应超过2次。”这里的熏蒸次数不直接涉及熏蒸仓房的数量。限制熏蒸作业时间、频次主要是出于对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考虑。现实中,以高大平仓房为例,单人30分钟内进出多个仓施药难以操作;如进行仓外投施熏蒸药剂的方式,在保证安全和操作可行的情况下,可以多仓同时施药。

感谢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

2022年9月13日

标签: 作业时间 不应超过 局长信箱

中国企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企业新闻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书面许可, 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河南企业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 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 必需取得中国企业新闻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 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图片欣赏
频道推荐
内容推荐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01-2013 www.z0.cc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时报 版权所有

  网站所登新闻、资讯等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转载注明出处

沪ICP备2020036824号-14

联系网站:wangzhan22@sina1.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