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财经 公益 彩店 奇闻 速递 体育 提点

首页
你现在的位置:

世界视点!加拿大强制要求高钠、高糖及高饱和脂肪食品标“放大镜”警示标志

2022-08-10 08:56:01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编辑:qysb005

    加拿大当地时间2022年7月20日,加拿大公报公布了加拿大《食品药品条例》的又一重大更新——加拿大将跟随智利、巴西等国的步伐,强制要求在加拿大销售的高钠、高糖及高饱和脂肪含量的食品,在产品的主要展示版面标识一个“放大镜”的符号,提示消费者食品的健康风险(以下简称“放大镜”标志)。相关产品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修改标签。

高钠、高糖及高饱和脂肪的判定依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加拿大卫生部发布的新法规,如果产品中的钠、糖及饱和脂肪的日摄入量百分比(每份食品中某营养素的含量占该营养素每日推荐摄入量的百分比)超过以下限值,则产品将被判定为给消费者带来健康隐患的高钠、高糖或高饱和脂肪产品。

表 1 高钠、高糖及高饱和脂肪的判定依据

注:DV%指Daily Value%,日摄入量百分比

案例:以加拿大的一款成人零食为例,其营养标签如图1所示。

图 1 一款成人零食营养标签示例

由绿框中信息可知,产品的参考食用量为35g,大于30g。产品是一款成人零食,属于“除1-4岁儿童食品外产品”,所以其高钠、高糖及高饱和脂肪的判定限值均为15%。

由红框中的信息可知,产品的饱和脂肪日摄入量百分比为18%;糖的日摄入量百分比为13%;钠的日摄入量百分比为4%。判定限值为15%,所以本产品属于高饱和脂肪产品;糖和钠的含量均未达到“高含量”。

标志示例

饱和脂肪、糖、钠的指标若达到了“高含量”的界限,则需要在食品的主要展示版面使用英法双语标识“放大镜”标志。

“放大镜”标志是一个方形图案,左边是放大镜的图形,右边则是警示语“含有高量饱和脂肪/糖/钠”的消费者警示内容。标志下方是“加拿大卫生部”的文字。如图2所示。

图 2 “放大镜”英法双语标志示例

案例:以上述提到的成人零食产品为例,此款产品仅含有高饱和脂肪,糖和钠均未到达“高含量”的限值。则其需要标识的警示标志如图3和图4所示。

图 3 高饱和脂肪产品“放大镜”标志示例1

图 4 高饱和脂肪产品“放大镜”标志示例2

除此以外,如果产品包装形状特殊、包装面积较小,或希望将英语和法语的标志分开,法规中也有规定其他的标准标志格式,企业可以参考法规原文中的规定。

法规分析及法规影响

根据加拿大卫生部的调研,加拿大人的饱和脂肪、糖及钠摄入量一直居高不下,且给加拿大人带来了超重和肥胖、高血压、心血管疾病、某些癌症和2型糖尿病的健康风险。据估计,加拿大每年仅因肥胖而导致的医疗保健支出和生产力损失就在 46 亿至 71 亿加拿大元之间。虽然现有的营养成分表已经有这些营养素的信息,但是加拿大卫生部希望用更简洁、直接的方式提示消费者这三种营养素的含量,帮助加拿大人进行有效的健康管理。由此,加拿大强制要求食品用“放大镜”标识,提示消费者含高饱和脂肪、高糖和高钠的产品。

从国际上来说,智利是第一个进行此类强制标识要求的国家。其后,以色列、秘鲁、墨西哥、乌拉圭、巴西以及阿根廷,都接连开始制定相应强制性要求;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也颁布了自愿性标识的相关法规。食品法典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也支持世界各国通过在食品包装正面使用简化的、基于科学的营养信息来帮助消费者做出更健康的选择。食品伙伴网认为,加拿大一直以来在《全球食品安全指数报告》中名列前茅,与其对于食品安全管理中大胆创新的尝试密不可分。

加拿大卫生部收集了各相关利益组织、消费者以及企业的意见。法规带来的主要挑战集中在更新包装的行业成本、和其他国家的贸易困难和壁垒、某些类型的产品营养成分含量估算困难等方面。但根据加拿大卫生部的统计,由可预计减少的健康、医疗支出,完全可以覆盖这些挑战所带来的成本,并带来远超成本的经济与健康效益。

食品伙伴网给出口企业的建议

1. 尽快排查出口加拿大的产品是否达到了进行强制标识的限值;

2. 如果需要修改标签,规划标签的更新计划,旧标签产品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销售完毕(注意,不是以生产日期划分,以市面销售划分)。

除文章提到的内容外,法规内还有豁免标识类别、标识位置等要求,由于内容较为繁杂,在此就不一一赘述。如果有加拿大标签的相关问题,欢迎和食品伙伴网探讨沟通。

标签: 食品安全 警示标志 营养标签

中国企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企业新闻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书面许可, 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河南企业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 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 必需取得中国企业新闻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 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图片欣赏
频道推荐
内容推荐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01-2013 www.z0.cc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时报 版权所有

  网站所登新闻、资讯等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转载注明出处

沪ICP备2020036824号-14

联系网站:wangzhan22@sina1.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