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财经 公益 彩店 奇闻 速递 前瞻 提点

首页
你现在的位置:

微商公社梁冉博:品牌微商时代来临 你还在孤军奋战吗?

2016-12-27 17:53:45    来源:    作者:   编辑:qysb005

近几年,微电商从无到有,风靡全网。时至今日,几乎每个移动互联网用户,均已见识过微电商刷屏的狂热。在面膜、内衣、洗衣片于朋友圈狂轰滥炸的过程中,微电商行业已在不知不觉中几度沉浮。有人说微信传销以及盛行的假冒伪劣产品在一系列的打压下,都将被市场淘汰,微商也逐渐规范化。但是有人也说经过了几年的发展,微商现在已经进入了一个艰难的境地。2017年,微电商的最新趋势是怎样的呢?那么,本期小编将为你一一讲述,希望给纠结于做不做微商的微友们一些启发。

\

蒙上“传销”阴影,微商是否还有一线生机?

从2011年腾讯推出微信开始,微商在这几年经历了快速发展,而这个成长过程也是野蛮且粗粝的。微商的兴起主要是基于其对直销模式的借鉴,利用移动互联网工具,能够有声有色地对公司的产品或者是理念进行宣导,其传播具有迅捷、方便、节约的特点,满足了众多人的新鲜感。然而,在微商的发展当中,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或者是急功近利的企业,看到微商的火爆之后,在没有好的产品组合、好的配套服务甚至是支撑市场的模式的情况下就贸然进军微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微商的混乱,也就容易使人对微商有了传销或者是类传销的看法。

值得庆幸的是,微商在经过前两年野蛮式增长和多家微商被定为网络传销之后,微商的发展渐渐地趋于理性。同时,国家对微商进行整顿也是一种有效的规范,应该让一些合法有资质的企业正规地做微商,同时国家应给予一定的扶持。企业微商平台相对于一些个人微商而言,将会拥有品牌优势和信誉保障。

诚然,低门槛、传播广的特性使得微商拥有了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就目前的发展状况而言,微商存在的诚信问题以及微商传销问题,也为微商未来的发展设置了一定的阻碍。微商作为一种新型的营销模式,其在我国的发展时间并不长,在我国有关微商的政策法规出台之前,妄谈微商的未来发展都是不切实际的。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微商传销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得人们对微商的态度十分冷淡,这情有可原。微商要改变人们的这种态度,无疑需要“洁身自好”,努力为自己“洗白”。

微商已成趋势,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

多级代理乱象,不健康的行业氛围让微商的信誉受损,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关注。此前,中国最大的微商分销云在指尖,被工商部门认定为传销。同时,以往微商三无产品充斥市场,也影响了正规产品微商的利益。但现如今微商已经进入了洗牌期,假货盛行、多级代理等行业乱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缓解,微商市场越来越规范化、透明化。

\

分享经济时代到来,人人都可成为创业者

马化腾在《分享经济:供给侧改革的新经济方案》一书中谈到:拥有全球最庞大的用户群,分享经济在中国非常有群众基础。截至2015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20亿,是单一经济体移动网民拥有数最大的。而且最为重要的是中国网民愿意分享,据尼尔森2013年在全球开展的对参与分享的意愿调查,94%的中国受访者都喜好与他人分享,此比例名列各国榜首,可见分享经济在中国的人气之旺。

借助“分享经济”的东风,临时的工作身份崛起。2017年,你可以不再需要找一个朝九晚五的工作,你可以成为身兼数职的自由人,你也可以创业成为“自己的老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微商也是分享经济的产物。

\

经历了巅峰、低估、复苏,2017年微商势崛起还是消亡?

微商是一个比较封闭的圈子,其实在微商行业以外,没有多少人对微商有真正的、比较客观的了解或比较中立的判断,因为行业外的人对微商的看法有比较大的争议。

2017年,微商的经营形式不会同去年一样,会衍生出新的打法。尤其是不少传统大品牌的介入,让无数微商从业者们一脸懵逼。2017要么奋起收割市场,要么等着被市场收割,要么就只有消亡。据微商公社创始人梁冉博介绍,2017年想在众多微商团队中脱颖而出必须经历走向正规化的公司运作、品牌化运营、进入抱大腿时代、做有态度的品牌等几个阶段。12月27日晚上八点梁冉博将联手女性生殖养护专家媚月丹共同为你带来价值百万的线上公开课,为您揭晓“2017微商不死之谜”。添加微信媚月丹小妹即可进群听课。

\

【讲师介绍】梁冉博,微商公社创始人,北京大学移动互联网研究与应用课题组特约讲师。被微商界誉为微商文案第一人。他曾创造一篇软文卖货 100万 的记录;他创办的乐思享文案团招募共计1000位会员,为每位会员新增了999位行业精英人脉资源;他2016年成功举办了“乐思享文案团中国行”,一年时间,分别在郑州、广州、苏州、上海等10个城市举办了线下的分享交流会,深受会员好评盛赞!

你不变,市场在变!你不变,朋友在变!抓住2016年最后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你可以拒绝学习,但你的竞争对手不会。

企业时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1、企业时报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企业时报的书面许可, 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河南企业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 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企业时报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 必需取得企业时报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企业时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企业时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 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图片欣赏
频道推荐
内容推荐

  Copyright @ 2001-2013 www.z0.cc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时报 版权所有

  网站所登新闻、资讯等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转载注明出处

联系网站:wangzhan22@sina1.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