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财经 公益 彩店 奇闻 速递 体育 提点

首页
你现在的位置:

云南宣威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

2022-06-06 10:39:32    来源:宣威法院微信号    作者:   编辑:qysb005

食品安全无小事,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容侵犯。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一些不法商家铤而走险,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这种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生产者也将面临法律制裁。

5月30日上午,宣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依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切实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情简介

2021年,被告人顾某和杨某涉嫌多次将养殖的已病活猪提前宰杀,后报请保险公司人员拍照确认、掩埋处理后,将该上述病猪刨出并腌制。2021年12月,被告人杨某等将上述猪肉运至农贸市场进行销售,后被查获。李某、尤某部分参与上述过程。

经检测和鉴定,腌制在被告人家中以及在市场上售卖的猪肉中均检测出含病毒,被查获的涉案不合格猪肉价格为人民币3万余元。宣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并提起公益诉讼。

宣威法院于2022年5月30日开庭审理此案,宣威法院院长陈永福担任审判长,宣威检察院检察长苟华梅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陈永福有序把控庭审程序,依法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围绕本案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发表辩论意见。经过5个小时的庭审,本案庭审活动顺利结束。本案将择期宣判。

本次刑事审判活动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作用,不仅严惩违法犯罪分子;还以案为鉴,给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敲响警钟,用鲜活的案例阐释了任何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官提醒

食品关乎生命,安全重于泰山。购买食品要到正规经营场所,认真查看包装标识等,并保留购物凭证;拒绝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发现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行为的,请及时向有关单位举报,依法合理维权。

标签: 开庭审理 安全标准 人民群众

中国企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企业新闻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书面许可, 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河南企业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 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 必需取得中国企业新闻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 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图片欣赏
频道推荐
内容推荐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01-2013 www.z0.cc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时报 版权所有

  网站所登新闻、资讯等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转载注明出处

沪ICP备2020036824号-14

联系网站:wangzhan22@sina1.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