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财经 公益 彩店 奇闻 速递 体育 提点

首页
你现在的位置:

百果园致歉,这其实不仅仅是“个别门店”的问题

2022-05-08 09:50:02    来源:云无心是我微信号    作者:   编辑:qysb005

有自媒体暗访爆料了百果园门店“果切”产品的各种问题,比如小果冒充大果、长霉变坏的果子依然用、隔夜果切继续卖等等。

对于所爆出的问题,品牌方百果园承认了问题,表示道歉,并公布了整改方案。

大家注意公告中的一条:“故意躲避总部检查”。也就是说,品牌方跟门店之间利益不一致,门店对总部的规定阳奉阴违跟总部斗智斗勇,而总部对门店的监管力不从心。

这不是这起事件独有的问题,而是所有连锁餐饮都面临的挑战。

餐饮品牌要“做大做强”,连锁几乎是必然。但是,不管是品牌直营的连锁还是加盟的连锁,门店跟总部之间的利益都不完全一致——在利益博弈中,就会出现“故意躲避总部检查”“品牌监管力不从心”的问题。

再回到“果切”这个品类来说,如果只是用“品相不佳”的水果去丛果切,也还可以接受,但用“变质果”来做,就不仅仅是“欺骗消费者”了,而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于大多数水果,当看到一部分霉烂,其发霉产生的毒素就可能已经扩散到整个水果。去掉霉烂的部分,把“好”的部分做成“果切”,消费者看不出来,也吃不出来。这,对于经营者有巨大的诱惑。

面对果切这种的产品,消费者不会有什么判断能力,只能寄希望于商家的信誉与道德。这里的“商家”,是指连锁品牌而不是具体门店——这,也就给了门店“利用品牌信誉欺骗消费者”的机会。

商家的这种操作,不仅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风险,而且是“明知故犯、故意违规”,不应该只是品牌方对门店经营者的“处罚、整改”——这是商家内部的处理。对于公众,当一家餐饮提供者“明知故犯违反食品安全规范”,应该受到严厉查处。如果门店自己是法律主体,那么就处罚门店;如果门店在法律依附于总部,那么就处罚总部。这里的处罚不仅限于“停业整改”,还应该包括罚款——罚款的额度,应该跟营业额相关。营业额高,就发得多;营业额少,就罚得少——然后,把收缴的罚款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举报人。

食品行业尤其是餐饮行业,依靠“事故后惩戒”是远远不足以保障公众安全的,所以“过程监管”至关重要,但是,操作过程的违法违规很难取证,也就很难查处,这也是食品问题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如果有人提供线索和证据,不管是企业内部职工、媒体/自媒体还是“职业打假人”,只要协助司法机关查处了违法行为,就应该得到高额的金钱奖励。通过这样的“重赏机制”,不仅可以节约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是对违法商家(老板)形成威慑——当违规可能被任何人举报而且举报奖励远远超过他们能够提供的“封口费”,也就没多少老板敢下达违法操作的指令了 。

标签: 食品安全 明知故犯 力不从心

中国企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企业新闻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书面许可, 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河南企业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 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 必需取得中国企业新闻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 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图片欣赏
频道推荐
内容推荐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01-2013 www.z0.cc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时报 版权所有

  网站所登新闻、资讯等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转载注明出处

沪ICP备2020036824号-14

联系网站:wangzhan22@sina1.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