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财经 公益 彩店 奇闻 速递 体育 提点

首页
你现在的位置: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结果(第二十三批) 的通知

2022-04-27 08:53:05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   编辑:qysb0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监督检查标准,我局组织专家对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烟台赛普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等3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等3家单位共6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GCP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2年4月26日

附件

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试验项目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硷沟沿335号

禽类生物等效性试验

禽类残留消除试验

猪残留消除试验

烟台赛普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39号6号楼

宠物类生物等效性试验

宠物类靶动物安全性试验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牛生物等效性试验

标签: 监督检查 试验项目 规范要求

中国企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企业新闻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书面许可, 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河南企业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 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 必需取得中国企业新闻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 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图片欣赏
频道推荐
内容推荐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01-2013 www.z0.cc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时报 版权所有

  网站所登新闻、资讯等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转载注明出处

沪ICP备2020036824号-14

联系网站:wangzhan22@sina1.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