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2022-04-18 12:47:42
来源:工信部
作者: 编辑:qysb005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4月24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1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4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附件: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1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2.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1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3. 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2年4月18日
标签:
征求意见稿
强制性国家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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