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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期)

2022-04-12 13:39:44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编辑:qysb005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可可及焙烤产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1类食品175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719批次、不合格样品38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兽药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广州市白云区华富饮用水厂生产的怡清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阳江市江城区北桂园食品经销部销售的标称广东北桂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北桂硒山泉原生态饮用泉水(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深圳市龙岗区俊静水店销售的标称深圳市康思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龟山泉包装饮用水、包装饮用水和康思源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达盛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梅州市南鸿保健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二四味凉茶(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标称珠海市永隆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加林山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标称肇庆市冠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富鼎山泉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标称广东养心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八)佛山市厨十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汤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九)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东莞虎门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忆留香食品厂生产的无骨泡鸭爪(泡椒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广州市团务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四川省武胜展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轻食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十一)佛山市顺德区金冠泓业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渝金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锅凤爪(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二)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清远市清新店销售的标称深圳市韩荣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笋尖(酱腌菜),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兽药污染问题

湛江市霞山区陈永忠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母蟹,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茂名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文创街店销售的蓝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揭阳市榕城区班洁海鲜店销售的青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罗定市亮均水产品店销售的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江门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开平东汇城店销售的罗氏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顺德北滘袁祖稳食品店销售的云吞皮和饺子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二)佛山市禅城区赵琴米面制品店销售的银丝面(湿面条)和手工面(湿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三)普宁市流沙陈旭光食品店销售的粿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赖林江食品店销售的云吞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

(五)广州市番禺区润珍食品店销售的拉面和云吞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六)东莞市常平味源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广州花都区汇城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淡口头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七)惠州市惠城区忆阳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溪西镇利荣珠食品厂生产的蔬菜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八)惠州市惠城区忆阳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英德市远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晒(五把刀)萝卜仔,糖精钠(以糖精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九)中山市东升镇周记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惠来县溪西正强食品厂生产的原晒甜卜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广州市味道馆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云吞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一)中山市海港城海鲜大酒楼有限公司销售的云吞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二)中山市沙溪镇林厨熏酱小锅菜销售的风味干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三)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秦椒香餐饮店销售的手工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四)佛山市欢乐万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碱水面,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江门市新会区永利超市有限公司侨兴分公司销售的散装黑芝麻(A),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江门市华商百货广场有限公司知政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19.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8.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9.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

标签: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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