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10号)
近期,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8类568批次样品,检验合格556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涉及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罐头、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
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等3类食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411.xls
2.食品抽检合格—20220411.xls
3.部分不合格项目说明—20220411.doc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
标签:
食品安全
检验合格
违法行为
中国企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企业新闻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书面许可,
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河南企业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
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
必需取得中国企业新闻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
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