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财经 公益 彩店 奇闻 速递 体育 提点

首页
你现在的位置:

抽检结果出炉!江苏这期食品抽检发现11批次不合格食品

2022-04-09 12:50:12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编辑:qysb005

食品伙伴网讯4月8日,江苏第6期食品抽检结果出炉,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饼干、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464批次样品中,有11批次检出不合格。

生姜、香芹检出农药残留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生姜和1批次香芹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南通润邗商业有限公司金鼎湾花园分公司销售的生姜检出吡虫啉、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通熙利桐影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芹检出噻虫胺、噻虫嗪、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生姜中吡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香芹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4mg/kg、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

梭子蟹、皮皮虾检出镉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李洋洋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和皮皮虾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梭子蟹和皮皮虾中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镉元素。

2批次花生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花生检出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徐州家得润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礼拜几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南京鼎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选酱香花生;扬州市吉麦隆精品超市有限公司五彩世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无锡市锡山区鸿顺炒货加工场生产的奶油花生米。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规定,除熟制葵花籽外,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50g/100g。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3批次产品检出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产品检出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分别为:常州市天宁区天宁熠阳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宁晋县桂福香食品厂生产的海绵蛋糕检出钠检出值高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120%;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吉麦隆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重庆董府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兴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豆干(香辣味)(非发酵性豆制品)检出脂肪检出值高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120%;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吉麦隆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福安市银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爽薄脆饼干检出脂肪检出值高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120%。

根据《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食品中的能量以及脂肪、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胆固醇,钠,糖(除外乳糖)允许的误差范围为≤120%标示值。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为:扬州市广陵区广兴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江苏喜添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米吐司面包(冷加工)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州市张家港市百里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灌南县汤沟镇老汤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港城小曲酒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分类任务来源检验机构备注
1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南京鼎好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名称:南京礼拜几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104国道以南1栋;委托生产企业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东麒路66号徐州家得润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隆商业街大卖场号1-101手选酱香花生280克/罐礼拜几食客+图形2021-06-24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64g/100g||≤0.50g/100g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2宁晋县桂福香食品厂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苏家庄镇高庄窠村西天宁区天宁熠阳百货超市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麻巷4幢甲单元101室海绵蛋糕300克/袋/2021-09-23钠||388mg/100g||≤60mg/100g(120%标示值)糕点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3无锡市锡山区鸿顺炒货加工场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八士芙蓉工业园B区扬州市吉麦隆精品超市有限公司五彩世界分公司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京华城路8号五彩世界生活广场B1-005号奶油花生米散装称重/2021-09-12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67g/100g||≤0.50g/100g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重庆兴客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名称:重庆董府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龙市现代农业示范园龙腾大道7号附2号;委托生产企业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新开寺石桥社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吉麦隆购物广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昆仑山路1号香菇豆干(香辣味)(非发酵性豆制品)80克/袋卤家庄2021-08-09脂肪||14.7g/100g||≤10.6×120%g/100g豆制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5福安市银丰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安市赛岐工业园区宅里33号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吉麦隆购物广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昆仑山路1号绿豆爽薄脆饼干180g/袋银丰2021-09-01脂肪||19.6g/100g||≤11.3×120%g/100g饼干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6//南通润邗商业有限公司金鼎湾花园分公司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金鼎湾花园13幢102室东边5间生姜散称/2021-10-27吡虫啉||0.55mg/kg||≤0.5mg/kg;噻虫胺||0.73mg/kg||≤0.2mg/kg,噻虫嗪||1.01mg/kg||≤0.3mg/kg食用农产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7//南通熙利桐影超市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外环西路3号香芹散称/2021-10-26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1.75mg/kg||≤1mg/kg,噻虫胺||0.062mg/kg||≤0.04mg/kg,噻虫嗪||1.15mg/kg||≤1mg/kg食用农产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8江苏喜添福食品有限公司靖江市江洲路1号(三兔集团西大门)广陵区广兴食品商行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东方国际食品城)A区-4-162紫米吐司面包(冷加工)90克/袋/2021-10-24菌落总数||4.1×10⁵CFU/g,9.0×10⁴CFU/g,3.7×10⁴CFU/g,9.0×10⁴CFU/g,8.8×10⁴CFU/g||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糕点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9灌南县汤沟镇老汤酒业有限公司江苏省灌南县汤沟镇沟东村九组张家港市百里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金港镇中兴南路港城小曲酒42%vol. 500ml/瓶大湯坊2018-03-12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000308g/kg||不得使用酒类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10//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李洋洋水产品经营部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大路轮窑新村39-1号梭子蟹//2021-10-26镉(以Cd计)||1.7mg/kg||≤0.5mg/kg食用农产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11//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李洋洋水产品经营部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大路轮窑新村39-1号皮皮虾//2021-10-28镉(以Cd计)||0.73mg/kg||≤0.5mg/kg食用农产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相关报道: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期)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标签: 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中国企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企业新闻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书面许可, 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河南企业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 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 必需取得中国企业新闻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 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图片欣赏
频道推荐
内容推荐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01-2013 www.z0.cc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时报 版权所有

  网站所登新闻、资讯等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转载注明出处

沪ICP备2020036824号-14

联系网站:wangzhan22@sina1.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