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财经 公益 彩店 奇闻 速递 体育 提点

首页
你现在的位置: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公告

2022-04-08 17:59:22    来源: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编辑:qysb005

为进一步加强西安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2022年4月底前建成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了做好遴选准备工作,现就集中监管仓企业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主体资格。

2.具有冷藏冷冻食品贮存备案证明。

3.环境相对封闭,远离居民区,便于管理。

4.有基本的冷冻仓储能力和条件,冷库容量满足集中存放进口冷链食品的容量要求。

5.符合或经适当改造后可达到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的“三专”条件,即:专用消杀、核酸检测区域,专用进货通道,专用存放区(库)。

6.具备便于监管的数据传输信息化管理系统。

7.配备符合国际通用标准的视频监控设备和系统。

8.可实现独立办公、生活和从业人员的闭环管理。

二、申报遴选程序

1.企业向属地区县、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18时。

2.根据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现状和申报企业能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后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88226791、88221970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

标签: 视频监控 联系电话 以下条件

中国企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企业新闻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书面许可, 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河南企业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 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 必需取得中国企业新闻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企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 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图片欣赏
频道推荐
内容推荐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01-2013 www.z0.cc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时报 版权所有

  网站所登新闻、资讯等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转载注明出处

沪ICP备2020036824号-14

联系网站:wangzhan22@sina1.com.cn